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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能电气: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5  

证券代码: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2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
和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80,695,3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468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57,798,3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072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897,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95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2,897,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951%。其中现场
出席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8人,代表
公司股份22,897,0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951%。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
    6、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80,684,3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390,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11%;反对305,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591,8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71%;反对305,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411,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95%;反对1,283,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1,613,1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29%;反对1,283,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5.6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39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84%;反对1,303,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1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1,593,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4.3053%;反对1,303,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5.6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004,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4%;反对109,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787,1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2%;反对109,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4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控股股东吴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朔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6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31,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66,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5%;反对31,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1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4,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10,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687,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6%;反对7,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9,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7,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6.01 选举吴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83,39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068股。
    16.02 选举段育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63,33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65,009股。
    16.03 选举李建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83,39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068股。
    16.04 选举吴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83,39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068股。
    16.05 选举陈运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83,39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068股。
    16.06 选举胡光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83,39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068股。
    根据表决结果,吴强、段育鹤、李建飞、吴超、陈运萍、胡光旺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7.01 选举纪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83,39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068股。
    17.02 选举熊源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63,33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65,009股。
    17.03 选举权小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63,33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65,009股。
    根据表决结果,纪志成、熊源泉、权小锋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18.01 选举刘德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83,39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068股。
    18.02 选举简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80,663,33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65,009股。
    根据表决结果,刘德龙、简慧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曹一然、李易;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