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浩洋股份:浩洋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12-18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 109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3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93,569,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7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90,151,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7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3,417,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3,417,73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网络投票中小股
东人数为 1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3,417,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01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51,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
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3,0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9,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58%;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64%;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48,8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8%;
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5,2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6,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4%;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64%;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
     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47,4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3%;
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1,0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5,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04%;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20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03,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8%;
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44,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2,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77%;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203%;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