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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
  年0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4年0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24,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5 月 1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00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二)议案及表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
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 10.00、11.00、12.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二),
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05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到公
司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fhb@linuovalve.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
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
    4、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5、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6、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
式参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
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信函邮寄地址:浙
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 号;邮箱:fhb@linuovalve.com。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9、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辉彬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电话:0577-65728108
    电子邮箱:fhb@linuovalve.com
    邮编:325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838
    2.简称为“力诺投票”。
    3.议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00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0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表人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委托
    名/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
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0                                                            √
         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2.00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00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2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
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
相应地方填上“√”。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