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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力诺: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
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宇先生。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79,74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137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
表股份78,78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33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965,2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703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00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722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2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0.018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5,20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7037%。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
(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议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2.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3.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4.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5.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6.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7.00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7.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8.00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19.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20.00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2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4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7%;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24%;反对2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28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2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37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52%;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3%;反对3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力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