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08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铭女士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
实后,认为: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3)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
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并同意以 24.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695.06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监事蒋磊回避表
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