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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都在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4-05-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首都在线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孝峰                    联系电话:010-60837530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新炎                    联系电话:010-6083301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孝峰、曹成龙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取得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取得上市公司关联方清单,
查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
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核查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期间,公
息披露义务                                                              司新增执
                                                                        行总裁,


                                      1
                                                                 不属于重
                                                                 大变化,
                                                                 公司已履
                                                                 行相应程
                                                                 序和信息
                                                                 披露义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2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
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
舆情报道,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关联交易的明细,查阅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分析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
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3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
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
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
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4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
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
公开承诺,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现金分红: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本年度利润分配决策文件,与公司章程
规定进行比对。2、大额资金往来:取得公司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
金往来明细,了解交易支付对象及支付原因,并进行抽凭。3、重大合同:取得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重大合同文件,查询重大合同之交易对手方的工商信息,
对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抽凭。4、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
告,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24,328.73 万元,同比增长 1.6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99.28 万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
期的亏损 20,022.13 万元加大。
    保荐人通过下述方式对首都在线的业绩和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查阅发行人
所在行业的近期发展态势、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经营业
绩及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应对业绩亏损采取的措施;查
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销售清单明细、采购明细清单,分产品收入、成本及毛利
等财务数据,分产品销售、采购及单价等业务数据,查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审
计报告,查阅对公司毛利下降影响较大的项目的合同,查阅相关客户或行业的公
开信息,对毛利率的下滑及净利润的亏损进行核查;查阅公司期间费用、借款及
利息等信息,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核查期间费用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查阅资
产减值报告及减值明细,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核查公司资产减值的情况及原
因;查阅发行人应收款项坏账计提信息,查阅相关合同,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
了解公司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及原因;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
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变动情
况。经上述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毛利率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与外部环境波
动及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一致,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首都在线最近两年业绩持续下滑,请公司持续关注业绩情况,采取有效趋势
应对业绩变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首都在线业绩变动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黄新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