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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3-21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
亚娜女士、吕虹女士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
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每届
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周亚娜女士、吕虹女士将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周亚娜女士、吕虹女士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周亚娜女士、吕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亚娜女士、吕虹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恪尽职守,
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亚娜
女士、吕虹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于波
先生、蒋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波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任周
亚娜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蒋蔚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后,接任吕虹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蒋蔚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于波先生,汉族,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博士后,金融学教授。曾任南京信

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院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商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会计专

硕(MPAcc)、工商管理学硕、工商管理专硕(MBA)等学科导师,主

要从事财务管理与金融等领域教学科研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蒋蔚女士,汉族,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会计,江苏省财政证券公

司、信泰证券财务、行政总监,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营业部副

总经理、苏州营业部总经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信用总部总经理,上海曼昂投资有限公司(现

更名为海南曼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温州宏丰电

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