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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光电: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5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

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永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3,482,896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3,625,195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857,701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93,124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56,724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6,400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47,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47,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47,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47,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82,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3,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82,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3,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7.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82,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3,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8.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及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47,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 陈家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