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3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4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袁永刚先生、王建强先生、王英俭
先生、夏茂青先生、蒋蔚女士、曹春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
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 年 10 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行为,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
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10 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