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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元环保: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0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4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元环保”)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2024 年 5 月 1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数字集控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和现场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煜煊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 271,741,053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数共 1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12,132,172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41.26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112,051,0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234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81,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5,314,5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5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233,4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92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81,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98%。

    6.其他相关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以现场或

                                2
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4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
    8.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

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7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

议案审议通过。

    1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

议案审议通过。

    1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8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

议案审议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2.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
    12.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

议案审议通过。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0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4%;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11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36,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

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德仁、黄婧雅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圣

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12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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