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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元环保:公告2024-047: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05-31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7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以及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

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此外,公司亦于同日召开

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
    1.非独立董事:朱煜煊(董事长)先生、朱恒冰先生、陈文钰先

生、林文峰先生、朱煜灿先生及朱煜铭先生。

    2.独立董事:王宪先生、罗进辉先生及陈亮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陈亮、王宪、朱恒冰,其中陈亮先生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朱煜煊、罗进辉、王宪,其中朱煜煊先生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进辉、陈亮、朱煜铭,其中罗进辉先生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宪、陈亮、朱恒冰,其中王宪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

员(召集人)罗进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

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职工代表监事:张静雯女士

    2.非职工代表监事:苏阳明先生(监事会主席)和蔡艳滨女士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均不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和《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朱恒冰;

    副总经理:陈文钰(兼任董事会秘书)、林文峰、汪云保;

    财务总监:黄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3
规定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前述不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

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何玖玖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董事会秘书陈文钰、证券事务代表何玖玖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95-22503948

     2.联系传真:0595-22503949

     3.电子邮箱:syzq2016@163.com

     4.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 3 楼

    四、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鹏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总工程师阎爱周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邓鹏先生和阎爱周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
                              4
司对换届离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

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未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5
附件:

    1.副总经理

    汪云保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2008 至 2015 年,任南安圣元电气工程师、

技术部经理、项目调试常务副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 至 2012

年,任公司工程设备部经理。2016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汪云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财务总监

    黄宇先生,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8 至 2004 年,任厦门奔马实

业总公司主办会计;2004 至 2011 年,任瑞士地中海航运厦门分公司

财务主管;2011 年,任晋江市宝铖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资深经理;

2011 至 2013 年,任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证券事务代表

    何玖玖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就职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担任高级项目经理职务;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9 月,就职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

表职务。2021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玖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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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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