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18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0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40,901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74%,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预计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关联方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2411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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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银租赁”)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莆田
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圣元”)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债权所对应的租赁本金余
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
同日,莆田圣元与浙银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其一批
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浙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9015 万元,融资期限为 60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名称: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7 日
3.注册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胜利围垦垃圾焚烧发电
厂内
4.法定代表人:苏阳明
5.注册资本:2071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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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污水综合处理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304.55 117,585.92
负债总额 59,067.61 58,702.03
其中:
银行贷款总 41,699.54 41,601.42
额
流动负债总
22,770.52 22,111.59
额
净资产 56,236.94 58,883.89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755.32 7,740.98
利润总额 12,396.49 3,467.94
净利润 9,220.03 2,579.02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莆田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自有设备;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莆田圣元保证在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之时,其对
租赁物件享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主要内容
1、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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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人: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价款总额即租赁本金:人民币 9015 万元整;
5、租赁物价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6、租赁期限:60 个月;
7、租金支付间隔及期限;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共 20 期。
(二)公司与浙银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甲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从 2024 年 6 月 18 日起到 2026 年 6 月 17 日止签订的所有《融资租赁
合同》和其他确定承租人对甲方负有债务的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系列
合同、协议、附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内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框架协议、欠条、对帐函等,下统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
全部债权。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债权所
对应的租赁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双方知晓并同意,本条约定
的金额系为了明确本合同被担保债权的范围,由甲乙双方明确约定的
最高本金额度,不包括主合同项下的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
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
付款项。
5、保证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
付的全部租金(含租赁本金和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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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
项。如遇主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
整后的款项。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
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
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六、董事会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之日 , 公司 及全 资/控 股 子 公司担保总额为
540,901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74%;公
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50,452.87 万元,占公
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0.26%。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莆田圣元与浙银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ZY2024SH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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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浙银租赁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Y2024SH0280-b01);
(三)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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