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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3月2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
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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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3,285,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56.49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276,06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48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0.00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76,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277%;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

                                   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76,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277%;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76,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277%;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才学鹏先生、冉明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4.01 选举才学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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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3,276,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7%。
    才学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冉明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3,276,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7%。。
    冉明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瑶、张韵雯;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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