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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盛生物:关于不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4-04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价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 85%的情形,触发“回盛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
下修正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7 日),如再次触发“回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 2024
年 10 月 8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
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70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 70,000 万元。


                                     1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7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 月 7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回盛转债”,债券代码“123132”。
    根据《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发行的“回盛转债”转股期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 2027 年 12 月 16 日止,初
始转股价格为 28.32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3)。因公司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回盛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28.32 元/股调整为 27.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回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因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回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99
元/股调整为 28.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回
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根据《募集说明书》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3 年 6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由 28.00 元/股调整为 28.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7)。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回盛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28.01 元/股调整为 27.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回盛转债”转股价格为 27.71 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2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 85%的情形,触发“回盛转债”转股价格
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回盛转债”距离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基本情况、
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
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
本次不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
起的六个月内(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7 日),如再次触发“回
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 2024 年 10 月 8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回盛转债”转
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回盛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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