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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泰高新:关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24-10-19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风险提示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基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为推进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纳塔”或“发包
人”)碳纤维项目建设。广东纳塔拟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
安装”或“承包人”)、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纺院”
或“承包人 2”)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预计本次合同签约金额为:
34,505.58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广东纳塔与
中建安装、上纺院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建安装


    名称: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周可璋


    注册资本:135,250.7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910996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35.17%)、中国建筑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32.3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6.90%)、中国建筑
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6.67%)、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6.67%)、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67%)


    经营范围: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凭许可证经营);压力管道、起重
机械和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制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
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
防工程、管道工程、成品油储运工程、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咨询;建筑机械
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装、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压力管
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医药化工、石化行业、食品工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
计;晒图;包装材料设计;工程(化工、医药、建筑、石化)咨询;装卸、搬运
(起重、吊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建安装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中建安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纺院


    名称: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长寿路 130 号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1,2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4250135959


    主要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承担国境内外工程总承包、咨询、设计、施工、勘察和监理,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纺织品及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计算机及
配件、建材、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纺院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上纺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 : 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承包人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 2: 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合同名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二)工程名称:年产 1 万吨碳纤维及 6 万吨差别化腈纶项目一期设计、施
工总承包。


    (三)合同总金额及定价依据


    1、预计本次合同签约金额为:34,505.58 万元人民币(含税)。


    2、定价依据:公开招投标。


    (四)合同工期


    660 天(总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周期 12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540 个日历天。
设计周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
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竣工验收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
行:

       (1)承包人向工程师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后 14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
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14 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
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工程师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
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工程师同意为止。


       (2)工程师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或工程师收到竣工验
收申请报告后 14 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收到并同意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
请,发包人应在收到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8 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竣
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完成竣工验收但发包人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以完成竣
工验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师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
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
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4)因发包人原因,未在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42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作为工程实际竣工日
期。


       (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
竣工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和第 10.4 款[接收证书]约
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
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八)争议解决


    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
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
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
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及评审
规则解决争议的,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2)争议的避免


    (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4)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
用合同条件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向与中建安装、上纺院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
承包合同》,将有助于公司碳纤维项目的推进,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竞争力。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合同部分内容无法
按期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广东纳塔与中
建安装、上纺院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