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4-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山科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桢 联系电话:021-23185882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慧怡 联系电话:021-231858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3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
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海通证券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
踪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
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于 2023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年 8 月 27 日发布的《证监会统筹
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
资监管安排》《证监会进一步规范
股份减持行为》、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于
2
2023 年 9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进
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
的通知》相关法规内容进行了讲
解。同时就近期发生的募集资金
违规使用案例进行了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能够积极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 股东 所持 股份 的限 售安排 及自 愿锁 定股 是 不适用
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2、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是 不适用
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3
案
3、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是 不适用
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函
4、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及股份买回的承诺
5、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持股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6、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7、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
是 不适用
政策的承诺函
8、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
是 不适用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0、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电
是 不适用
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11、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有关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
是 不适用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13、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
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 是 不适用
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1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情
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是 不适用
书》
1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
是 不适用
书
16、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持
是 不适用
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7、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是 不适用
秘书的承诺
18、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
是 不适用
立董事的承诺
4
19、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文
是 不适用
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20、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 荐机构采取监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 桢 赵慧怡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