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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明: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23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
同所”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但其未在公司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受地域因素影
响,双方在日常交流及年度审计工作中存在诸多不便,沟通效率相对较低。在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
规范化管理及审计现场工作需求等因素,公司拟改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6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71 人,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大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涉同
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涉昌信农贷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
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佳敏,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佳辉,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华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43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5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增长 1.42%。审计收费的定价系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公司
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
的工作量、所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9 年,期间致同所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致同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但其未在公司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受地域
因素影响,双方在日常交流及年度审计工作中存在诸多不便,沟通效率相对较低。在保证
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规范化管理及审计现场工作需求等因素,公司拟改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
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
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
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但其未在公司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受地域因素影响,双方在日常交流及
年度审计工作中存在诸多不便,沟通效率相对较低。在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
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化管理及审计现场
工作需求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
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