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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辰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4-12-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中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中辰股份的实际情
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中辰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2024 年 12 月 19 日,长城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中辰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
告。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本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沟通。本次培训主题包括:上市公
司股东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及相关监管
案例。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本次培训,通过法律法规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就上市公司股东规范减持、上
市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及相关监管案例等内容进行了讲
解和提示。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内容,并
结合相关案例提示要点。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过程中,中辰股份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全体参与
培训人员均进行了深入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通过此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加深
了对上市公司股东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强化了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行为规范等
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本次培训取得
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辉波                   简光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