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6-03
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立澳”)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37亿元的贷
款额度(其中固定资产贷款额度9,700万元,综合授信贷款额度4,000万元)。公司及广东
立澳其他股东共同为广东立澳此次借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3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
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广东立澳提供总额为人民币9,17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固定
资产贷款担保金额6,499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担保金额2,680万元)。本次被担保方及担保
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之内。
近日,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同时,广东立澳其他股东亦与招商银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本次融资事项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广东立澳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的担 剩余可用 是否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额度预计 担保额度 关联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担保
(万元) (万元)
立高食品 广东立澳 67% 66.70% 19,137.00 9,480.50 18,659.50 477.50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顺大道342号(仓库)
4、法定代表人:万建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制品制
造;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装卸搬运;食品销售(仅销
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
食品销售;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
7、股权架构:立高食品之控股子公司,立高食品持有其67%股权,自然人万建、彭
裕辉、赵松涛、陈和军、李国荣、袁向华、冯正坤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7.80%、6.90%、
5.30%、1.00%、1.00%、1.00%。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75.54 12,305.16
负债总额 6,246.38 8,207.29
净资产 4,129.16 4,097.86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59 232.38
利润总额 -862.91 -282.41
净利润 -555.24 -175.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广东立澳担保签署的金额为6,499万元的《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债务人: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金额:6,499万元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
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保证范围:对于债务人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所欠所有债务,本保证人仅
承担限额的连带保证责任,即:债务人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所欠借款本金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陆仟肆佰玖拾玖万元的(含陆仟肆佰玖拾玖万元,下同),则本保证人对借款
人所欠所有债务承担(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和
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所欠
借款本金余额超过人民币陆仟肆佰玖拾玖万元的,则本保证人仅就借款余额中的人民币
陆仟肆佰玖拾玖万元(该陆仟肆佰玖拾玖万元本金未特定化,可以是借款人所欠借款余
额中的任何部分)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
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为广东立澳担保签署的金额为2,680万元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
内容
1、保证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债务人: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金额:2,680万元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
期,则保证期间自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保证范围:对于债务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所有债务,本保证人仅承担限额
的连带保证责任,即:债务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陆
佰捌拾万元的(含贰仟陆佰捌拾万元,下同),则本保证人对借款人所欠所有债务承担
(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
相关费用)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借款本金余额超过人民币贰仟
陆佰捌拾万元的,则本保证人仅就借款余额中的人民币贰仟陆佰捌拾万元(该贰仟陆佰
捌拾万元本金未特定化,可以是借款人所欠借款余额中的任何部分)及相应的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1.495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5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
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8,65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0%。公司不存在
为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