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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刘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刘帅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帅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为就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三项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
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公告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证券代码:300986
    法定代表人:高渭泉
    董事会秘书:温玲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广昌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创意港 B 栋 4 楼
    邮政编码:528436
    联系电话:86-760-85211462
    联系传真:86-794-3614888
    电子信箱:geto@geto.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江西志特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志特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帅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刘帅,男,197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讲师。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平安保险内蒙古分公司讲师;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太平人寿
江西分公司讲师;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合众人寿总公司讲师;2007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招商银行南昌分行高级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总
经理助理;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光大银行南昌分行总经理助理;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昌第三财富中心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南昌壹迦联合家办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
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投
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
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
“授权委托书”)。
    2、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
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
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
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
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
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创意港 B 栋 4 楼
    收件人:黄萍
    电话:0760-85211462
    传真:0794-3614888
    邮政编码:52843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
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全
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
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
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
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
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
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刘帅
                                                                   2024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

并公告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

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

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帅先生作为本

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

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1.00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2.00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3.00
         议案》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无明

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者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