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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少芳2024-10-2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少芳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 会 独 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提名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 董 事会
  独立董 事 候 选 人 。 现 公 开声 明和 保 证, 本 人与 该公 司 之间 不存 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 符合 相关 法 律、 行政 法规 、部 门规 章 、 规 范 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 务规 则对 独立 董事 候 选人 任职 资格 及 独 立 性 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西志特新 材料 股份 有限公 司第 三届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 利害关 系或 者其他 可能 影响 独 立 履 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公司 法》第 一百 四十六 条 等 规 定 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 司独 立董事 管理 办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反《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公务员 法 》 的 相 关

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反中 共中 央纪委 《关 于规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 市公 司、基 金管 理公司 独立 董事 、 独 立 监
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反中 共中 央组织 部《 关于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反中 共中 央纪委 、教 育部、 监 察 部 《 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 反中 国人 民银行 《股 份制商 业 银 行 独 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 违反 中国 证监会 《证 券基金 经 营 机 构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 违反 《银 行业金 融机 构董事 ( 理 事 ) 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 违反 《保 险公司 董事 、监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 违反 其他 法律、 行政 法规、 部 门 规 章 、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 则等对 于独 立董事 任职 资格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 相关 的基 本知识 ,熟 悉相关 法 律 、 行 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
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 或者 其他履 行独 立董事 职责 所必 需 的 工 作
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的, 候选 人至少 具备 注册会 计 师 资 格 ,
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专业 的高级 职称 、副教 授或 以上 职 称 、 博

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 级职 称且在 会计 、审计 或者 财务 管 理 等 专
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 主要 社会 关系均 不在 该公司 及 其 附 属 企
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 直接 或间接 持有 该公司 已发行 股 份 1 %
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 直接 或间接 持有 该公司 已发行 股 份 5 %

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 在该 公司 控股股 东、 实际控 制 人 的 附 属
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 其控 股股 东、实 际控 制人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 荐等服 务的 人员, 包括 但不 限 于 提 供
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 级复 核人员 、在报 告上 签字 的 人 员 、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 股东 、实际 控制 人或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 不在有 重大 业务往 来的单 位及 其控 股 股 东 、
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 内不 具有 第十七 项至 第二十 二 项 所 列 任
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 会采 取不 得担任 上市 公司董 事 、 监 事 、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 场所公 开认 定不适 合担 任上 市公 司 董 事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 个月 内因 证券期 货犯 罪,受 到 司 法 机 关
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 期货 违法 犯罪, 被中 国证监 会 立 案 调 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 未受 到证 券交易 所公 开谴责 或 三 次 以 上
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 董事 期间 因连续 两次 未能亲 自 出 席 也 不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 董事 会提请 股东 大会予 以撤 换, 未 满 十 二
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 人担 任独 立董事 的境 内上市 公 司 数 量 不
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 及提供 的 相 关 材
料 真 实 、 准 确 、 完整 ,没 有虚 假记 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 大遗 漏;否则,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引 起的 法律 责任 和接 受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的 自律监管措
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 监 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关 规定 ,确 保有 足够 的 时间 和精 力勤 勉尽 责地履行职
责 ,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受 该公 司主 要股 东 、实 际控 制人 或其 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 独立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 本 人 将及 时向 公司 董事 会报 告 并立 即辞 去该 公司 独立董事职
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 其他有 关 本 人 的
信 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所 创业 板业 务专 区 录入 、报 送给 深圳 证券交易所
或 对 外 公 告 , 董 事会 秘书 的上 述行 为视 同 为本 人行 为, 由本 人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 合相关 规 定 或 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张少芳
                                                            2024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