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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115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
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
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
    立信事务所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裁)人

           金亚科技、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信事务所                 讼过程中     均已履行
                                                 一 审 判 决 立 信 事 务 所 对 保千里在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北证券、银   组、2015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投资者                             80 万元
           信评估、立   年报、                   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
           信事务所等   2016 年报                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0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孟庆祥,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曾签署或复核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的企业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葛振华,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曾签署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松,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曾签署或复核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帝尔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情况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50 万
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内控审计费用
为 20 万元,为本期新增审计项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前述事项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