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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关于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135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6 债券简称:志特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27.11 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8.00 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 号)同意,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614.033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人民币 61,403.3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志特转债”,债券代码“12318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30 日。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41.08 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转股价格为 27.11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 531,165 股限制性股
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63,893,333
股增加至 164,424,498 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1.08 元/股调整为 40.99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2、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64,424,498 股增加至 246,371,152 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0.99 元/股调整为
27.2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
    3、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27.22 元/股调整为 27.1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7
日。
    4、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99,074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并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246,371,325 股增加至 246,470,399 股,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7.12 元/股调整为 27.11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通过该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修正原因
    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23.04 元/股)
的情形,触发“志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三、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和结果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志特转
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全权办理本次
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下修正“志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
价为 13.03 元/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 12.69 元/
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6.10 元,公司股票面值为 1 元。根据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志特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 18.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志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