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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玉马遮阳: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补充协议的公告2024-04-08  

 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遮阳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补充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

 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事宜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

 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后续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

     (一)基本情况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武汉中科先进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科”)于2024年1月2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详见2024年1月30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的2024-004公告),为深化合

 作,进一步明确合作路径,公司与武汉中科本着诚实、平等、互利的原则,充

 分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构建全面发展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

 造新质生产力。经友好协商,就深度开展遮阳新材料探索,带动产业应用进一

 步升级,双方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1
议”)。

    (二)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武汉中科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康翼鸿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8年10月31日

    5、注册资本:1192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M地块华人汇和科技园(华中智

谷)一期F10研发楼1-2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动机制造,知识产

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品牌管理,企业管

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销

售代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仪器仪表制造,合成材料销售,


                                  2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

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

用),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

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武汉中科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9、类似交易:近三年公司与武汉中科未发生类似交易。

   10、履约能力:武汉中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

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中科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目标

   基于对遮阳新材料的探索与布局,公司为实现含氟功能性膜材料产业链自

主可控和持续高质量发展,力争在提升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向客户提

供更多高性能材料解决方案,现深化与武汉先进院的全方位战略合作,以含氟

功能性膜所包含的新材料为切入,逐步拓展至更多应用领域。

   (二)合作内容

   双方决定在功能性遮阳领域的核心新材料、新工艺、新配方和战略性技术

储备等领域开展合作,坚持以项目为载体,推动项目研发的全周期合作。重点

合作方向包括:

   1、含氟功能性膜材料体系的开发:(1)PVDF薄膜;(2)PVF膜;(3)e-

PTFE膜;(4)PVDF膜专用粘合剂;(5)PVF膜专用粘合剂;(6)e-PTFE膜

专用粘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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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含氟功能性膜在不同应用领域(如遮阳、光伏、固态电池、医疗器械、

电子信息等)的工艺开发。

   3、含氟功能性膜材料表面处理剂的开发:二氧化钛表面处理剂、PMMA

表面处理剂(水性及油性)、PVDF表面处理剂;

   4、基于含氟功能性膜的复合材料体系开发:(1)PTFE与玻纤复合;

(2)ETFE与玻纤复合;(3)e-PTFE与腈纶、涤纶、锦纶及氨纶等面料复合。

   5、含氟功能性膜的复合材料体系在在不同应用领域(如建筑、环保等)的

工艺开发。

   6、柔性光伏技术在遮阳领域的应用探索。

   (三)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拟以本协议为基础,进一步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需要组

建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具体的各类合作方案与细化的合作协议,

推进以上合作内容,协调重大事项,共同实现产研落地的最终目的。

   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基础,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应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前

提,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需求另立协议,达成一致后共同签署。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双方盖章之日起生

效。协议到期后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续签。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和其

他相关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所有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

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七)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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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一家集高分子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下设山东玉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玉马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益可佳医疗防护用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YUMA(美

国)四家全资子公司。公司所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是集遮阳、节能和环保

等多功能于一体,兼具阻燃、抗菌、防污、除甲醛、防静电、防水拒油等特殊

功能的新型绿色材料,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

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武汉中科是中科院系统在武汉市成立的唯一一家企业法人新型研发机构,

由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组建,面向材料

能源、电子信息等工业重大战略需求,专注新材料研发及其中试工程技术,掌

握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的功能材料制备技术,在电池材料、微胶囊、

气凝胶、纳米功能涂层等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服务企业50余家,创造新增产值

数十亿元。

   2024年发改委颁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功能性膜材

料(包括含氟聚合物薄膜)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

充分利用科研机构的技术、人才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利用企业的

生产条件及市场运作,共同研发科研成果并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双方发挥各自

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构建产学研联盟的创新体系,推进企

业与科研机构的全面科技合作,实现双赢。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

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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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

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为后续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关于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武汉中科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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