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遮阳: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4-10-10
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遮阳 公告编号:2024-061
山 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于2024年10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 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员工,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不含:
1
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③外籍员工。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