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杭州 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靠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可靠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 安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97.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54 元,共计募集资金 85,234.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 5,833.3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9,400.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 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3,245.51 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6,155.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29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6,155.48 项目投入 B1 34,882.0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428.59 项目投入 C1 16,686.5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81.89 项目投入 D1=B1+C1 51,568.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10.4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8,197.3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197.39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1 997.39 尚未归还的现金管理余额 F2 27,200.00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可靠 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6 月 11 日、6 月 24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5080078801600003685 5,750,707.33 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1732700001777 2,622,961.34 杭州临安支行 33050161732700001778 1,600,182.91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279230211 - 有限公司钱王支行 合 计 9,973,851.58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72,000,000.00 元 进行现金管理存入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账号为 201000253776242 的活期存款账户中,根据公司与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钱王支行签订的《乐赢宝对公存款产品协议书》,该账户约定的年利率为 3.4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由于人口出生率下降等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如按照原计划继续投资智能工厂 建设项目中的婴儿纸尿裤生产线,将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上述原因, 考虑到目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8 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对“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尚未投资的三条婴儿纸尿裤 生产线的投资,将结余募集资金 11,425.00 万元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3 月,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公司已购置 2 条成人拉拉裤生产线, 能满足当前以及未来几年市场产能需求。基于上述原因,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终止购置 1 条成人拉拉裤生产线及其配套设 备、停止购置部分制造硬件设备。结合实际购置生产设备等的金额与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金额对照的结余部分,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设备购置部分合计结余 105,954,503.60 元、铺底流动资金结余 14,999,886.21 元,公司拟将上述结余的募 集 资 金 120,954,389.81 元 及 集 资 金 账 户 利 息 收 入 29,366,800.59 元 合 计 150,321,190.4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根据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实施进展 情况,公司拟将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未支付的智能工厂建 设项目费用,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按公司战略需求分阶段合理投入。 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截至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未投入的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品牌推 广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按公司战略需求分阶段合理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将优化公司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公司自主创 新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 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 品牌推广项目可以塑造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增强公司自 有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 经济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34 号),公司在 2021 年-2022 年期间存在 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购买理财产品、2021 年 9 月存在募集资金理财协议签 署先于董事会审议两个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在 2022 年 3 月及时纠正。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已严格 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更好地 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规定及时向浙江证监 局提交相关书面报告。 除前述事项外,本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杭州可靠护 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可靠股份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 〔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可靠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证监局在上市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 2021 年-2022 年期间存在募 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购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理财协议签署先于董事会审议两 个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已立刻整改,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学习,加强了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除 前述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圳寅 庞燎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155.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86.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2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2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568.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00%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工厂建设项 是 57,000.00 45,575.00 2,417.25 28,577.08 62.70 2025 年 6 月 [注 1] [注 1] 是 目 技术研发中心升 否 4,300.00 4,300.00 5.09 657.67 15.2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级建设项目 品牌推广项目 否 8,500.00 8,500.00 2,839.18 4,522.37 53.2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355.48 17,780.48 11,425.00 17,811.45 100.1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76,155.48 76,155.48 16,686.52 51,568.5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二)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五之说明 [注 1]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截至期末尚未全部完工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额 实际投入金额 (%)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日期 生重大变化 (1) (3)=(2)/(1) 补充流动资金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17,780.48 11,425.00 17,811.45 100.1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17,780.48 11,425.00 17,811.45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