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5-0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立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雷浩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鹏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披
露不准确,公司募投项目明细项
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差异,详见公司公告“海通证券
件一致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警示函之专项现场
核查报告”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详见公司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警示函之专项现场核查报
1
告”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华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苏本立、华舜
阳、冯正春、蔡颖采取出具警示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函措施的决定》([2023]171 号);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
于对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要求公司就《警示函》
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华立科技已就上述事项在公司内
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时
报送广东证监局。通过本次整改,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高公司内部人员的专业素养,不
断完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机
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4 年 2 月 1 日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问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 企业对相关人员开展
及使用方面存在募集 内部培训提升依法合
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规履职意识,加强对证
披露不准确,公司募 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
投项目明细项目实际 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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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 同时公司针对文件中
存在差异的情况。 的不合规情形进行整
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时
报送广东证监局。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企业对相关人员开展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 内部培训提升依法合
及使用方面存在募集 规履职意识,加强对证
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披露不准确,公司募 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投项目明细项目实际 同时公司针对文件中
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 的不合规情形进行整
存在差异的情况。 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时
报送广东证监局。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租赁物业存在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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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本立、华舜阳、冯正春、蔡颖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1 号);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要求公司就《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行整改。华立科技已就上述事项在公司
内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时报送
广东证监局。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公司内部人员
的专业素养,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及信息
披露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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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雷浩 赵鹏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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