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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拟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含
税)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2,568,410.2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正式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052,56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266,052,564 股,本次分红后总股本数量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14                       谭炳文
      2                    03*****263                       苏翠霞
      3                    03*****305                       欧兆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做出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
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联系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新区顺业东路 29 号申菱环境
    2、咨询联系人:林涛先生
    3、咨询电话:0757-23832359
    4、传真电话:0757-23353300

   八、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