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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6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175,052,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963%。
    2、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4,84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16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
股东 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9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 1.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崔颖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崔颖琦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74,862,607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2037%。
    表决结果:崔颖琦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谭炳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谭炳文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07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43%。
    表决结果:谭炳文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忠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陈忠斌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38%。
    表决结果:陈忠斌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崔梓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崔梓华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33%。
    表决结果:崔梓华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潘展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潘展华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38%。
    表决结果:潘展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碧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陈碧华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05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33%。
    表决结果:陈碧华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1《选举聂织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聂织锦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1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85%。
    表决结果:聂织锦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金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刘金平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1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85%。
    表决结果:刘金平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宋文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宋文吉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1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85%。
    表决结果:宋文吉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欧兆铭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欧兆铭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1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85%。
    表决结果:欧兆铭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秀文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陈秀文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74,863,31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5385%。
    表决结果:陈秀文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4.00《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75,00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 2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弃权
18,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921%;反对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39%;弃权 18,1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5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40%。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