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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
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当日以现场通知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人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
颖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崔颖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审计委员会成员:聂织锦(主任委员)、宋文吉、谭炳文;
    提名委员会成员:刘金平(主任委员)、聂织锦、潘展华;
    战略委员会成员:崔颖琦(主任委员)、宋文吉、刘金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宋文吉(主任委员)、聂织锦、陈碧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潘展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崔梓华女士、陈碧华女士、顾剑彬先生、罗丁玲女士、陈军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陈碧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顾剑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聘任崔玮贤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林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简历


    董事长崔颖琦先生,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曾供职于陈村镇华通电器厂、华南空调、广东申菱环保包装有限公司、致合房地
产、佛山市申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曾任顺德慈善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副会长、
会长,现任顺德慈善会第五届名誉副会长、陈村慈善会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经理、高州申菱特种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
事长,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及主持董事会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颖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08万股,直接持股比
例为20.70%;通过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36万股,间接持
股比例6.9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崔梓华
女士为父女关系,并通过协议形成共同控制关系;与总经理助理崔玮贤先生为父
子关系,崔颖琦先生系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
持股5%以上股东盐城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新众贤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以外,崔颖琦先生与其他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总经理潘展华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供职于华南空调,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申菱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申菱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众致投资服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申菱热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州申菱特种空调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
员,全面主管公司经营发展工作。2020年12月份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展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8万股,持股比例
0.02%;通过盐城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4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1.22%,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崔梓华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曾供职于佛山市顺德区汇利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盐城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佛山市众美投
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申菱热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高州申菱特种空调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数字
化、集团制造平台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梓华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万股,持股比例
0.01%;通过盐城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4.4
万股,占比1.75%。崔梓华女士与其父亲崔颖琦先生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与总经理助理崔玮贤先生为姐弟关系。崔梓华女士为持股5%以上股东盐城新众承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崔梓华女士与其他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
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碧华女士,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顺德三发鞋业有限公司、华南空调,曾任公司财务部部
长,现任广州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广东申菱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申菱热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申
菱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监事、高州申菱特种空调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公司
董事、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财经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碧华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2 万股,持股比例
0.01%;通过盐城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16
万股,占比 0.81%,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顾剑彬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申菱环保、南宁绿地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曾任公司
市场营销部经理、张家口申菱监事,现任广州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监事、上
海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安耐智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申菱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申菱热储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申菱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
秘书,主管公司业务、投资、证券和法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剑彬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2 万股,持股比例
0.01%;通过盐城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9.2
万股,占比 0.30%,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副总经理罗丁玲女士,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曾供职于华南空调、申菱净化。曾任公司总经理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公司市场部总监,负责公司市场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丁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4 万股,持股比例
0.01%;通过盐城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26
万股,占比 0.47%,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副总经理陈军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供职于深圳麦克维尔空调有限公司、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
波塞冬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革锐信息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申菱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天津
申菱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供应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02 万股,占比 0.03%,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总经理助理崔玮贤先生,199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总装车间员工、销售工程师、市场经理、董事长助理等职
务,现任盐城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申菱
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申菱热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高州申菱特种空
调有限公司董事、Shenling Deutschland GmbH(中文名:申菱德国有限责任公
司)管理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投资及新业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玮贤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 万股,占比 0.01%,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86 万股,占比 1.83%。崔玮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崔颖琦之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崔梓华之胞弟。
除此之外,崔玮贤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林涛先生,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
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