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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9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14:50(下午)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7 日
上午 9:15 至 2024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HAO XIAOJIE 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授权委托代表         会议的股东
             人数(人)                    12                        4                         8
          代表股份数(股)            86,531,800             86,474,800                   57,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1124%                57.0748%                   0.0376%
            份总数的比例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人数(人)                 10                       2                         8
          代表股份数(股)           4,981,800               4,924,800                   57,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2881%                 3.2504%                    0.037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
         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6,474,800      57,000         0      股份数量(股)      4,924,800            57,000     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341%      0.0659%      0.0000%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8.8558%             1.1442%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6,474,800   56,000    1,000    股份数量(股)    4,924,800    56,000    1,0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341%    0.0647%   0.0012%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8.8558%     1.1241%   0.0201%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律师、王茜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