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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02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HAO XIAOJIE 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以 网 络 投票方式参加
                                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授权委托代表         会议的股东
              人数(人)               128                       3                            125
            代表股份数(股)         81,852,827                81,550,100                  302,72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2581%                    54.0574%                   0.2007%
        份总数1的比例(%)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人数(人)               126                           1                       125
            代表股份数(股)         302,827                      100                      302,727
        占 公 司 有 表 决权股
                                     0.2007%                    0.0001%                    0.2007%
        份总数的比例(%)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
        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1,716,700        108,027       28,100   股份数量(股)           166,700      108,027        28,1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东所持有效表
               99.8337%          0.1320%     0.0343%                           55.0479%       35.6728%       9.2792%
股份总数的比例                                          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1 公司总股本为 151,511,48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此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数,即 150,858,382 股,以下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律师、王茜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