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8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陈文先生(董事长 ZHAO XIAOJIE 因公务请假,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董事陈文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授权委托代表 会议的股东
人数(人) 168 2 166
代表股份数(股) 78,471,802 77,639,000 832,80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 52.0169% 51.4648% 0.5520%
份总数 的比例(%)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人数(人) 166 0 166
代表股份数(股) 832,802 0 832,80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0.5520% 0 0.552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
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78,358,202 71,500 42,100 股份数量(股) 719,202 71,500 42,1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东所持有效表
99.8552% 0.0911% 0.0536% 86.3593% 8.5855% 5.0552%
股份总数的比例 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1 公司总股本为 151,511,48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此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数,即 150,858,382 股,以下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律师、王茜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