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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8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陈文先生(董事长 ZHAO XIAOJIE 因公务请假,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董事陈文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授权委托代表         会议的股东
              人数(人)               168                       2                            166
            代表股份数(股)         78,471,802                77,639,000                  832,80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                      52.0169%                   51.4648%                   0.5520%
        份总数 的比例(%)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人数(人)               166                           0                       166
            代表股份数(股)         832,802                         0                    832,80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0.5520%                         0                    0.552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
        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78,358,202          71,500       42,100    股份数量(股)        719,202       71,500          42,1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东所持有效表
                   99.8552%       0.0911%      0.0536%                         86.3593%       8.5855%        5.0552%
股份总数的比例                                            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1 公司总股本为 151,511,48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此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数,即 150,858,382 股,以下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律师、王茜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