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10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48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江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江村先生以通
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
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6.11 元/股调整为 15.7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
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15.7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