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7-06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
于2022年11月18日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司
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
“业绩承诺方”或“转让方”)签订《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
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获得标的公司40.00%
的股权,同时,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2023年至2025年的业绩作出业绩承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
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383号),标的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2.2848
万元,低于承诺净利润1,500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 、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72)、《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二、业绩补偿方案
经协商一致,业绩承诺方将以补偿股权的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
方应向公司无偿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当期实际扣
非净利润数)÷增资时每一注册资本价格÷注册资本=24.0203%。
三、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2024年7月5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方通过将其持有的合计24.0203%标的公司股权(简称“标的股
权”,对应 标的公 司 注册资本人 民币 400.3385 万元,实缴 注册 资本人民币
400.3385万元)以零对价转让给受让方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为24.0203%标的公司股权(对应400.3385万元注
册资本),其中,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受让方转让9.6081%
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0.1354万元);司继成向受让方转让6.3654%标
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6.0897万元);李俊军向受让方转让6.3654%标的
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6.0897万元);肖兰凤向受让方转让1.6814%标的公
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8.0237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
1 1,067.0052 1,067.0052 64.0203%
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
2 239.8646 239.8646 14.3919%
(有限合伙)
3 司继成 158.9103 158.9103 9.5346%
4 李俊军 158.9103 158.9103 9.5346%
5 肖兰凤 41.9763 41.9763 2.5186%
合计 1,666.6667 1,666.6667 100.0000%
4、转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确保标的公司在股东名册中将受让
方登记为标的股权的所有权人,并配合标的公司完成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