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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
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予以出售。本次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
份回购,回购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成交价23.94元/股,成交金额
2,3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
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和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9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62%,最高成交价26.75元/股,最低成交价


                                      1
23.94元/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25,081,453.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方式、价格、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施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
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前1日,不存在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变动前数量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数量        变动后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4,993,625         48.52%      55,975,325         49.3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8,339,709         51.48%      57,358,009         50.61%
总股本                         113,333,334          100%      113,333,334          100%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将
回购的股份出售,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转让,未出售部
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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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
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本
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出售。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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