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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蓝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
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三),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3)
   8.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9.00     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8(含子议案)、议案 9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
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二)登记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508 室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
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
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4 年 5 月 14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508 室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30029。

   邮箱地址:hldongban@163.com。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刘莎

   会议联系电话:0771-5775576

   会议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508 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30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附件一: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27

    2、投票简称:华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名称
           持股数量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手机号码
法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股东
           号码
           代理人姓名                       手机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参会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股东       代理人姓名                       手机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参会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的相同)。2.填妥并签署的
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作为投
                                                     票对象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
                                                       案数
                                                     (3)
8.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00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
        股票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

    注: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委托人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委托人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
提案投票为准。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
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见进行表决。

    如欲投票表决同意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某
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某议案,请在“弃权”栏内
填上“√”。

    本次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