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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普医学: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2-21  

                                                             增持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0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骆雅红女士以及董

事、董事会秘书龙小燕女士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

内(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金额为 50 万元-100 万元及 10 万元-2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骆雅红女士以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龙小燕女士(以下

统称为“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骆雅红女士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交 易 系 统以 集 中竞 价 方 式累 计 增持 公 司 股份
                                                       增持完成公告

3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为 998,965.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龙小燕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增持金额

为 194,47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已分别

超过各自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骆雅红女士以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龙小燕

女士分别拟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含)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分别

为 50 万元-100 万元及 10 万元-2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骆

雅红女士以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龙小燕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

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骆雅红女

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为 998,965.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龙小燕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增持金额

为 194,47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已分别

超过各自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增持完成公告

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前已持有公司   增持前占公司总
 姓名                职务
                                      股份的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骆雅红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0              0

 龙小燕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0


    上述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

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购买金额下限         购买金额上限
 姓名              职务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骆雅红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                100

龙小燕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                 20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

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允许增

持的期间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除法律、
                                                        增持完成公告

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

       (七)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

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

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

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

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骆雅红女士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为 998,96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龙小燕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增持金额为 194,47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上述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按

照各自增持计划内容增持公司股份并达到相应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
                                                                  增持完成公告

         且未超过相应计划增持金额的上限,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前          本次增持 成交均                         增持后
                                                     已增持金额
姓名      直接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公司股票 价(元/                     直接持股 占总股本
                                                       (元)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比例(%)
骆雅红        0             0       38,900   25.68     998,965.00     38,900     0.06
龙小燕        0             0         7,900  24.62     194,473.00      7,900     0.01
              合计                 46,800        -   1,193,438.00           -
             备注:增持金额不含交易费用,数据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上述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

         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

         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骆雅红女士以及龙小燕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完

         成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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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