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迈普医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3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其中,袁玉宇、王建华、郑海莹、颜光美、卢馨、陈晓峰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玉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

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

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增

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

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

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董事会决议公告

49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

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

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

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人民币 49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204,08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1%;按照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9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测算,
                                                  董事会决议公告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8,16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2%。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

数量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

足以回购 1 手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

起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公司管理

层同意,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
                                                    董事会决议公告

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

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

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

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