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4-06-28
征集表决权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4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袁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袁庆先生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袁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暂行
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按照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袁庆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征集表决权公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
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庆先生,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
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
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袁庆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
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
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征集表决权公告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
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
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次征集行动
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
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33
法定代表人:袁玉宇
董事会秘书:龙小燕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 80 号 E 区第
三层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 3 号
邮政编码:510700
联系电话:020-32296113
联系传真:020-32296128
电子信箱:irm@medprin.com
(二)征集事项
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
的《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征集表决权公告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三项议案的表决权。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4 年 7 月 9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征集表决权公告
2024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
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
“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①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
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
征集表决权公告
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
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崖鹰石路 3 号(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
上请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收件人: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10700
联系电话:020-32296113
联系传真:020-32296128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
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
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②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 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
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
征集表决权公告
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①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
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
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
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
意见为准;
③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
征集表决权公告
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
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
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袁庆
2024 年 6 月 2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表决权公告
附件: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广州迈普再
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
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
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庆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迈
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1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2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3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表决权公告
附注: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
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
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
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
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
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