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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义翘神州:《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07-1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
作出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 股,于           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 股,于 2021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2022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00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68,000 万元(含税),不送
 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9 股。并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2022 年 3 月 21 日,前述议案
 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2,92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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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公司股本为 12,920 万股,均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人民币普通股。                          126,170,63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92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26,170,63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       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
 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会设立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        董事会设立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
 作机构。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        作机构。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
 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上述条款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相关章程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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