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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濠光电: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1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濠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贇                      联系电话:021-538250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旺                      联系电话:021-538250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
(2)培训日期                               2023 年 2 月 21 日及 2023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 2 月 21 日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市场
                                           案例进行讲解。2023 年 12 月 18 日培训重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等方面的要求,结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市场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
                                          是                     不适用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的承诺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              是                     不适用
预案及承诺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
                                          是                     不适用
承诺
5.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
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
                                          是                     不适用
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董向
                                         征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信濠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光电 IPO 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渤海
                                         证券决定委派叶旺先生接替原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董向征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 贇                     叶 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