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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

新材”)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已经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 15,000 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和“年产 50,000 吨胶粘剂

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在资金全部划转至一般户后,将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 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61.4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19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等 发 行 费 用 8,556.37 万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83,633.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全部到账,并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

[2021]713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

额分别为 23,691.45 万元、8,568.47 万元。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 0172567 号)变更

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 18-2 地块)。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00 万平方米功能型

面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000 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5,000 万平方米功能
                               33,017.69             15,000.00
      型面料生产项目
 年产 50,000 吨胶粘剂项目      22,001.15             10,000.00
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
                               30,333.30             15,000.00
        中心项目
         合   计               85,352.14             40,000.00


    3、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1 亿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原计划项目建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设周期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
                                       24 个月         2024 年 9 月
   服饰 300 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4 个月         2024 年 9 月
 15,000 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5、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

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年产 15,000 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

产 50,000 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将其剩余超
募资金中的 1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如公司后续对该等超募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

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6、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原计划项目建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设周期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
                                     2024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服饰 300 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7、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中的“年产反光

服饰 300 万件生产线”搬迁至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

18-2 地块)。

    三、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000 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

项目”“年产 50,000 吨胶粘剂项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履行完毕

项目终止审议程序,截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项

目对应的 1.53 亿元超募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剩余超募资金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述超募资

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418.65 万元(含利息收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产能及销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上述剩余超募资金 5,418.6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

超募资金总额的 10.55%。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待上述超募资

金全部划转至一般户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对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

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前期已经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000 万平方米功能型
面料生产项目”和“年产 50,000 吨胶粘剂项目”的剩余 5,418.65 万

元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划转至一般户后将项目对应的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六、 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查阅了公司募

集资金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

了访谈沟通。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

    星华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平安证券对星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