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激励对象人数:108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15,997 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18%。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
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3.58 元(调整前)。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6.000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0%。其中,首次授予 130.89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额的 1.09%,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3.91%;预留授予 25.103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6.09%。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苗景赟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4.3900 2.81% 0.0366%
2 黄旭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7450 1.12% 0.0145%
陈劲秋
3 美国 副总经理 4.4330 2.84% 0.0369%
(Jinqiu Chen)
4 陈霞敏 中国 副总经理 0.7010 0.45% 0.0058%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5 林涛 中国 0.6290 0.40% 0.0052%
书、财务负责人
6 Larry Yu 美国 销售副总监 1.7020 1.09% 0.0142%
Portia Maili
7 美国 财务副总监 1.3730 0.88% 0.0114%
Mathias
8 Siu Lok Lo 新西兰 区域经理 1.2730 0.82% 0.0106%
Anna Tao
9 德国 区域经理 0.9580 0.61% 0.0080%
Dr. Wang
10 Ge Wang 美国 市场主管 0.5580 0.36% 0.0047%
11 Jin Zuo 美国 物流主管 0.4860 0.31% 0.0041%
12 Rosanna M Zhang 美国 未来战略事业部副总 4.1000 2.63% 0.0342%
Nikolas Yo
13 美国 高级区域经理 0.4150 0.27% 0.0035%
Kamachi
Melissa Kaye
14 美国 区域经理 0.4150 0.27% 0.0035%
Delgado
Michael Maurice
15 美国 商务拓展经理 0.4290 0.28% 0.0036%
Friedman
16 Chih-Wei Chen 中国台湾 商务拓展经理 0.4290 0.28% 0.0036%
SPENCER CHIH-
17 美国 市场传播经理 0.5080 0.33% 0.0042%
KAI CHIANG
核心业务骨干(120 人) 106.3530 68.18% 0.8863%
预留部分 25.1030 16.09% 0.2092%
合计 156.0000 100.00% 1.3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苗景赟先生为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
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3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40%
第三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出,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50%
第一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50%
第二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
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
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毛利(B)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3 年 6.4 亿元 5.8 亿元 4.8 亿元
归属期
第二个
2024 年 8.35 亿元 7.6 亿元 6.0 亿元
归属期
第三个
2025 年 10.9 亿元 9.8 亿元 7.8 亿元
归属期
注:(1)上述“毛利”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以经
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五)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六)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达到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73,800 股后的股本 119,726,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9.00 元人民币
(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979465 元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
首次授予价格由 33.58 元/股调整为 32.68 元/股。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 9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此外,因公司 2023 年度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目标值,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为 85.5456%,未达到归属条件部分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合计 301,132 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四、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 励 对象 未发 生 左述
2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 励 对象 符合 归 属任
3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职期限要求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3 年营业 公司层面 2023 年营业
收入(A)的目标值(Am)为 6.4 亿元;毛利(B)的 收 入 未达 到目 标 值,
目标值(Bm)为 5.8 亿元,触发值(Bn)为 4.8 亿元。 2023 年 毛 利 为
4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如下: 4.961648 亿元,因此公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核指标出现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