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3-0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分布式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可孚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
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可孚医疗签订《分布式能源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响应“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充分利用建筑物屋顶,降低运营成本,可
孚医疗与湖南楮墨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楮墨仓”)签订《分布式能源管
理协议》。
楮墨仓在公司指定的工厂屋顶上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
营。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公司使用,
双方按协议约定结算电费。公司用电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从国家电网购入,所用
国家电网电量由公司与电网自行结算。
预计该光伏发电项目年均发电 352.76 万度,按优惠电价 88%计算,公司预
计每年向楮墨仓支付电费约 298 万元(最终以实际购买电量计量计算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
楮墨仓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超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裁张敏先生的兄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张超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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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分布式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敏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湖南楮墨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7D3C449W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雨河路 9 号卓越伊景新寓 1 栋 1109 房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圭塘河岸悠游小镇 1 号地块 S1 栋 171A 号
经营范围:许可事项: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
工;建筑劳务分包;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事项: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
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网络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冷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包装材料及
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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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超先生
(二)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楮墨仓的总资产为 2,823.21 万元,净资产为 571.96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3,517.23 万元,净利润为 291.96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楮墨仓的总资产为 2,119.19 万元,净资产为 659.94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3,217.35 万元,净利润为-291.90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楮墨仓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超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裁张敏先生的兄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张超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经查询,楮墨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楮墨仓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内容:
甲方将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东路一段 87 号 40,000 平方米的建筑物屋顶提
供乙方建设、安装、运营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电站,乙方按照“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为甲方提供专项节能服务,甲方分享项目节能效益并按月向乙方支付电费。
2、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0 年,自本项目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之日开始计
算,前述期限到期后视设备使用情况,经双方共同确定,可延期 5 年,总计为
25 年。
3、电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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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地官方电网执行目录尖峰、高峰、平、谷期间实时电价的 88%收取电
费;电费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
4、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协议屋顶;项目建成投运后,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供应本项目所发电量。若乙方因后期维护管理不当
导致甲方预期效益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项目建成后的碳减指标及相关收益归属甲方。
6、本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签署或盖章及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本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关联人楮墨仓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分布式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本次与关联方合作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响应“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公司可享受分布式光伏
电站的节能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综上,保荐人对本次签订《分布式能源管理协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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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分布式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 扬 瞿孝龙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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