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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4-02-05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5 日为预留授
予日,以 13.789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