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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9-04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及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 万股至 1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2%至 1.23%。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且股份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3%,最高成交价为 28.01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7.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78,72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8)。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12,4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5%,最高成交价为 28.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54,991.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
总额等均符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
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施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
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回购股份
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权
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971,490.00     56.61%       45,971,490.00     57.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238,328.00     43.39%       34,425,833.00     42.82%


   总股本              81,209,818.00       100%       80,397,323.00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注销之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

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