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关于重新确认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重新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85,195,640股变
更 为 185,159,34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85,195,640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85,159,340元,以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修订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事项。
现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重新确认该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并在股东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再次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并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或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调整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
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
1 1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
注:本次为重新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项,故关于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关条款不涉及原
修订过的章程条款的变更。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修订条款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手续。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