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
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朱晔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36,300 股 。 回 购 注 销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85,195,640 股 变 更 为
185,159,3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195,640元变更为人民币185,159,340元
,以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为“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事项。
现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重新确认该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并在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后再次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并将章程条款中“董事长或总经理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调整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