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8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
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13.36 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和 2024 年 4 月 1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
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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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蒋茜、罗梓源
(2)电话:0731-84170075
(3)电子邮箱:djwkzqb@djwk.com.cn
(4)地址:长沙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证券事务部
(5)邮政编码:410000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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